棄
⒈ 舍去,扔掉:拋棄。遺棄。棄權。棄市(古代在鬧市執行死刑,並將屍體暴露街頭)。棄世(超出世俗或指去世)。棄養(父母死亡的婉辭)。棄置不顧。棄瑕錄用。
棄字UNICODE编码U+68C4,10进制: 26820,UTF-32: 000068C4,UTF-8: E6 A3 84。
棄字位于中日韩统一表意文字(CJK Unified Ideographs)。
棄字收录于 标准字体 。
reject, abandon, discard
棄【辰集中】【木部】 康熙筆画:12画,部外筆画:8画
〔古文〕弃《唐韻》詰利切《韻會》磬致切《正韻》去冀切,音器。《說文》捐也。《爾雅·釋言》忘也。《詩·周南》不我遐棄。《禮·冠禮·祝辭》棄爾幼志,順爾成德。
棄【卷四】【部】
捐也。从廾推棄之,从。,逆子也。弃,古文棄。,籒文棄。詰利切〖注〗臣鉉等曰:,他忽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