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对以前的错误不再批评责备。
例以后惟有以宽大为念,不咎既往。——清·薛福成《咸丰季年三奸伏诛》
英let bygones be bygones; do not censure sb.for his past misdeeds;
⒈ 亦作“不追既往”。
引语出《论语·八佾》:“成事不説,遂事不諫,既往不咎。”
《明史·贵州土司传》:“令还侵地,不咎既往,已属国家宽大。”
清 薛福成 《庸庵笔记·咸丰季年三奸伏诛》:“此后惟有以宽大为念,不咎既往。”
清 林则徐 《谕各国商人呈缴烟土稿》:“闻该夷平日重一信字,果如本大臣所諭,已来者尽数呈缴,未来者断絶不来,是能悔罪畏刑,尚可不追既往。”
⒈ 对过去的错误不再责难。参见「既往不咎」条。
引《清史稿·卷五二一·藩部传四·喀尔喀土谢图汗部传》:「尔等遵旨服罪,朕不咎既往,其应归巴林人畜缺少之数,悉从宽免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