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无诏旨擅自发兵。见“擅兴发”。
⒈ 无诏旨擅自发兵。 《史记·太史公自序》:“天下已平,亲属既寡; 悼惠 先壮,实镇东土。
引哀王 擅兴,发怒诸 吕,駟钧 暴戾,京师弗许。”《资治通鉴·后汉高祖天福十二年》:“擅兴者不罪,则疆埸有生事者矣;丧师者获存,则行陈无效死者矣。”胡三省 注:“无詔旨而擅发兵,谓之擅兴。”
⒉ 见“擅兴发”。
⒈ 支持词语查询,简体、繁体、港台词均可。
例如 “ 擅兴 ”、“ 擅興 ” 等;
⒉ 支持词语拼音查询,有无空格和声调均可。
例如 “ shàn xīng ”、“ shan xing ” 或 “ shanxing ” 等;
⒊ 支持词语简拼(首字母缩写)查询。
例如 “ 擅兴 ”,输入 “ sx ” 或 “ SX ” 均可;
⒋ 支持单个汉字查询该字的组词。
例如 “ 擅 ”、“ 兴 ” 等;
⒌ 输入汉字拼音以外的字符会自动忽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