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亦作“博簺”。
⒈ 亦作“博簺”。即六博、格五等博戏。
引《管子·四称》:“流於博塞,戏其工瞽。”
《庄子·骈拇》:“问 穀 奚事,则博塞以游。”
成玄英 疏:“行五道而投琼(即骰子)曰博,不投琼曰塞。”
《新唐书·郁林王恪传》:“坐与乳媪子博簺,罢都督,削封户三百。”
宋 文莹 《玉壶清话》卷十:“常梦锡,凤翔 人。 岐王 李茂贞 临镇,惟喜狗马博塞,驰逐声伎。”
明 徐渭 《会稽县志诸论》:“今之所乐者,其业在博塞以为生。”
清 陈维崧 《念奴娇·徐孚若招同诸子过饮余以怯酒先归赋此言谢》词:“华堂鲸吸,看羣公,轰饮投琼博簺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