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儒家丧制。谓居丧哀毁,但不应因此丧生。
引《孝经·丧亲》:“三日而食,教民无以死伤生。毁不灭性,此圣人之政也。”
唐玄宗 注:“不食三日,哀毁过情;灭性而死,皆亏孝道。故圣人制礼施教,不令至於殞灭。”
《孔子家语·本命》:“故为父母斩衰三年,以恩制者也……三日而食,三月而沐,期而练,毁不灭性,不以死伤生。”
《梁书·昭明太子统传》:“毁不灭性,圣人之制。”
亦作“毁不危身”。 《礼记·檀弓下》:“丧不虑居,毁不危身。丧不虑居,为无庙也;毁不危身,为无后也。”
郑玄 注:“谓憔悴将灭性。”
⒈ 居丧固应哀伤,但不应因此而伤及自己的身体。
引《孝经·丧亲章》:「三日而食,教民无以死伤生、毁不灭性,此圣人之政也。」
《梁书·卷八·昭明太子传》:「毁不灭性,圣人之制。礼,不胜丧比于不孝。有我在,那得自毁如此!可即强进饮食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