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首先起义。昌,通“倡”。
引平佚 《临时政府成立记》一:“武汉 昌义甫一月,而 湘、秦、晋、滇、赣、黔、浙、苏、桂、皖、粤、闽 各省,先后响应。”
⒈ 支持词语查询,简体、繁体、港台词均可。
例如 “ 昌义 ”、“ 昌義 ” 等;
⒉ 支持词语拼音查询,有无空格和声调均可。
例如 “ chāng yì ”、“ chang yi ” 或 “ changyi ” 等;
⒊ 支持词语简拼(首字母缩写)查询。
例如 “ 昌义 ”,输入 “ cy ” 或 “ CY ” 均可;
⒋ 支持单个汉字查询该字的组词。
例如 “ 昌 ”、“ 义 ” 等;
⒌ 输入汉字拼音以外的字符会自动忽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