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谓经过删除,取其精要。
引《汉书·艺文志》:“汉 兴, 张良、韩信 序次兵法,凡百八十二家,删取要用,定著三十五家。”
⒈ 支持词语查询,简体、繁体、港台词均可。
例如 “ 删取 ”、“ 刪取 ” 等;
⒉ 支持词语拼音查询,有无空格和声调均可。
例如 “ shān qǔ ”、“ shan qu ” 或 “ shanqu ” 等;
⒊ 支持词语简拼(首字母缩写)查询。
例如 “ 删取 ”,输入 “ sq ” 或 “ SQ ” 均可;
⒋ 支持单个汉字查询该字的组词。
例如 “ 删 ”、“ 取 ” 等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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