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宋代奉命垦畦制盐的民户。
⒈ 宋 代奉命垦畦制盐的民户。
引《宋史·食货志下三》:“天圣 以来,两池畦户总三百八十,以本州及旁州之民为之,户岁出夫二人,人给米日二升,岁给户钱四万。”《文献通考·征榷三》:“﹝ 解州 解县,安邑 ﹞两池岁役畦户,以 解、河中、陕、虢、庆成 民为之,官司旁沿侵剥为苦。”
⒈ 支持词语查询,简体、繁体、港台词均可。
例如 “ 畦户 ”、“ 畦戶 ” 等;
⒉ 支持词语拼音查询,有无空格和声调均可。
例如 “ qí hù ”、“ qi hu ” 或 “ qihu ” 等;
⒊ 支持词语简拼(首字母缩写)查询。
例如 “ 畦户 ”,输入 “ qh ” 或 “ QH ” 均可;
⒋ 支持单个汉字查询该字的组词。
例如 “ 畦 ”、“ 户 ” 等;
⒌ 输入汉字拼音以外的字符会自动忽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