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领养幼女待其长成以为儿媳。
⒈ 领养幼女待其长成以为儿媳。参见“童养媳妇”。
引《儿女英雄传》第九回:“还有十一二岁就给人家童养去的,怎么妹妹的大事还没定呢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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例如 “ 童养 ”、“ 童養 ” 等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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例如 “ 童养 ”,输入 “ ty ” 或 “ TY ” 均可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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