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上古关于征伐刑戮之事的书。李,通“理”。
⒉ 泛指法律。
引《汉书·胡建传》:“《黄帝李法》曰:‘壁垒已定,穿窬不繇路,是谓姦人,姦人者杀。’”颜师古 注:“李者,法官之号也。总主征伐刑戮之事也,故称其书曰《李法》。”
引章炳麟 《代议然否论》:“申李法,定约束,其事固专为致用,非执权者,又莫能行也。”
⒈ 支持词语查询,简体、繁体、港台词均可。
例如 “ 李法 ”、“ 漢語 ” 等;
⒉ 支持词语拼音查询,有无空格和声调均可。
例如 “ lǐ fǎ ”、“ li fa ” 或 “ lifa ” 等;
⒊ 支持词语简拼(首字母缩写)查询。
例如 “ 李法 ”,输入 “ lf ” 或 “ LF ” 均可;
⒋ 支持单个汉字查询该字的组词。
例如 “ 李 ”、“ 法 ” 等;
⒌ 输入汉字拼音以外的字符会自动忽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