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结婚时女家亲属送新娘到男家。
引《醒世恒言·卖油郎独占花魁》:“刘四妈 就做大媒送亲, 朱重 与 花魁娘子 花烛洞房,欢喜无限。”
《儒林外史》第二六回:“﹝ 王太太 ﹞想着一初到 王 府上,才满了月,就替大女儿送亲,送到 孙乡绅 家。”
胡朴安 《中华全国风俗志·江苏·六合之婚礼》:“是夕,婿家延请亲友,先舆往女家,曰迎亲;女家亦延亲族,随舆至婿家,曰送亲。”
⒈ 男女双方举行婚礼,女方亲属把新娘送到男家,称为「送亲」。
引《喻世明言·卷二七·金玉奴棒打薄情郎》:「到晚,莫司户冠带齐整,帽插金花,身披红锦,跨著雕鞍骏马,两班鼓乐前导,众僚属都来送亲。」
《醒世恒言·卷七·钱秀才错占凤凰俦》:「劳你明日去回他一声,只说前日已曾会过了,敝县没有迎亲的常规,还是从俗送亲罢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