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亦作“女伎”。女乐,歌妓。
引《晋书·王敦传》:“时 王愷、石崇 以豪侈相尚, 愷 尝置酒, 敦 与 导 俱在坐,有女伎吹笛小失声韵, 愷 便敺杀之。”
南朝 宋 刘义庆 《世说新语·方正》:“王丞相 作女伎,施设床席, 蔡公 先在坐,不説而去。”
《魏书·高阳王雍传》:“灵太后 许赐其女妓,未及送之, 雍 遣其阉竪 丁鹅 自至宫内,料简四口,冒以还第。”
唐 韩愈 《顺宗实录二》:“癸酉,出后宫并教坊女妓六百人。”
清 王晫 《快说续记》卷二:“达官家多畜女伎。”
⒉ 即 女歧,传说中的神女。参见“女歧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