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亦作“强市”。
⒉ 强行买卖。
⒈ 亦作“彊市”。强行买卖。
引《唐律·职制·贷所监临财物》:“强市者,笞五十。”长孙无忌 疏议:“谓以威若力强买物。”《新唐书·张易之传》:“昌宗 彊市,罪当赎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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