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原指抽厘捐。后亦泛指抽税。
⒈ 原指抽厘捐。后亦泛指抽税。参见“抽釐”。
引《清会典事例·户部·直省厘局》:“咸丰 六年奏准, 盛京 兵餉支絀,现令店商於买货之家,照所买价值,每东钱百千,抽捐东钱一千。”
⒈ 支持词语查询,简体、繁体、港台词均可。
例如 “ 抽捐 ”、“ 漢語 ” 等;
⒉ 支持词语拼音查询,有无空格和声调均可。
例如 “ chōu juān ”、“ chou juan ” 或 “ choujuan ” 等;
⒊ 支持词语简拼(首字母缩写)查询。
例如 “ 抽捐 ”,输入 “ cj ” 或 “ CJ ” 均可;
⒋ 支持单个汉字查询该字的组词。
例如 “ 抽 ”、“ 捐 ” 等;
⒌ 输入汉字拼音以外的字符会自动忽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