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清代都察院公文存档的副本。
⒈ 清 代都察院公文存档的副本。
引《清会典事例·都察院十七·史书录书》:“凡红本发钞后,本科别録二通,供史官记注者曰史书,存储科署以备编纂者曰録书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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例如 “ 録书 ”、“ 漢語 ” 等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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例如 “ lù shū ”、“ lu shu ” 或 “ lushu ” 等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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例如 “ 録书 ”,输入 “ ls ” 或 “ LS ” 均可;
⒋ 支持单个汉字查询该字的组词。
例如 “ 録 ”、“ 书 ” 等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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