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岳父母或岳父母家的人称女婿。
英form of address for son-in-law by family of his wife;
⒈ 岳家称女婿。
引明 陈汝元 《金莲记·捷报》:“报与太奶奶知道……姑爷也中了。”
《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》第一〇四回:“今天听见姑爷来説,那鸦头怎生巴结上 多老爷,怎生做了太太,怎生欺负姑娘,他便嚷着磨腰刀:‘我要杀那浪蹄子去!’”
茅盾 《小巫》:“比少爷更难对付的,是那位姑爷--老太太常说的那个四囡的丈夫。”
引《儒林外史》第二八回:“这舍亲姓 鲍,是我的贱内的姑爷,是小弟的姑丈人。”
⒈ 称谓:(1) 称姑姑的丈夫。(2) 岳家称女婿。
引《儒林外史·第二八回》:「这舍亲姓鲍,是我的贱内的姑爷,是小弟的姑丈人。」
《红楼梦·第八一回》:「况且你二姐姐是新媳妇,孙姑爷也还是年轻的人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