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判案文字。
引《宋史·选举志三》:“逮其试中,又当倣省试、中书覆试之法,质以疑狱,观其讞笔明允,始与差除。”
⒈ 支持词语查询,简体、繁体、港台词均可。
例如 “ 谳笔 ”、“ 讞筆 ” 等;
⒉ 支持词语拼音查询,有无空格和声调均可。
例如 “ yàn bǐ ”、“ yan bi ” 或 “ yanbi ” 等;
⒊ 支持词语简拼(首字母缩写)查询。
例如 “ 谳笔 ”,输入 “ yb ” 或 “ YB ” 均可;
⒋ 支持单个汉字查询该字的组词。
例如 “ 谳 ”、“ 笔 ” 等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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